原标题:南宁主动跟进监督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横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到雨水沟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企业已关闭雨水闸阀,完成主坝上渗滤液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整改工作,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月20日,在南宁市纪委监委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召开的迎检工作组问责组会议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同志汇报情况。
为配合做好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南宁市纪委监委围绕自治区梳理的12个重点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成立3个督查组,第一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核查、书面督查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所涉及的隆安县等7个属地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等4个市直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推动问题整改。截至5月5日,全市累计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5批群众举报信访件共602件,已办结71件,阶段性办结324件,其他交办件正在加快推进整改。按照污染类型分析,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餐饮油烟及社会生活噪声两类。
据此,南宁市纪委监委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一日一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信访举报情况,督促推动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从严从实从快办理。同时积极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对上级转办环保督察线索,确保1天内提出办理意见,并指导县区纪委监委做好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监委转办的5条线索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督,建立完善环保督察跟进监督长效机制,扎实写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南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