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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废品却被从天而降的杂物砸晕 两人因高空抛物被判刑!

原标题:收废品却被从天而降的杂物砸晕两人因高空抛物被判刑!

正义网嘉兴5月11日电(通讯员缪婷)“我们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次事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感谢你们检察机关给出的中肯建议,为我们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近日,在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的一家大型家居企业厂区内,负责人沈经理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们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去年12月一天中午说起。当时两名工人在该家居企业厂区二楼的发泡车间清理杂物,为了图方便,两人将从机器上取下卷好的塑料薄膜直接从13米左右高的窗户抛了出去。刚抛出第一卷就砸中了楼下一名前来收废品的中年妇女,致该妇女重伤后昏迷。

在场人员立马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据工人回忆,泡沫卷的长度在一米左右,直径有三十到四十公分,重量可达四十余公斤。

嘉善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审理中发现,公司有规定明令禁止将废物从窗口扔出,二楼也有电梯可以方便工人把大宗货物运到楼下。事发时正值中午,且窗外就是厂区内人行道,往来餐厅路过这条道路的人员较多,高空抛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两名工人在未查看楼下路面的情况下,为图省事直接将大件塑料废品从窗户抛下,造成他人头部及全身多处受伤,伤势达重伤二级,已经构成犯罪。

2021年5月11日,经嘉善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因过失致人重伤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1个月。“我很后悔,不应该这样做的。平时我们工作节奏很赶,在工作效率面前就选择把安全放在了后面,现在出了事情我感到很对不起伤者。”面对这随手一抛造成的严重后果,被告人邓某某懊悔不已。

该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特地多次走访、深入调查,并为涉案企业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企业增设安全防护装置、完善监管职责、加强宣传教育。经过近两个月的整改,目前企业已完成了全面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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