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大众日报
我省开展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敦促“无照驾驶”者速到监管部门报告
记者5月10日从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近日颁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据发布会信息,近年来,随着全社会理财投资需求的持续释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等新业态、新技术,以“代炒股汇”“直播理财”“互联网新零售”为噱头的非法金融活动相继出现,多种行为交织,风险识别难度加大,成为损害人民切身利益、影响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颗“毒瘤”。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在我省备案的互联网网站、应用软件实施的非法金融活动,即“无照驾驶”非法金融活动。主要包括: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或提供贷款推介服务的行为;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虚拟货币交易以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设立非法交易平台,诱导投资者买卖期货、贵金属、指数、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行为。对当前社会上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公寓、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名义开展的互联网非法金融活动,此次将重点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我省成立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市也将参照省工作专班设置,逐级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加强部门间和区域间的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各项工作。考虑到非法金融活动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此次专项整治旨在集中力量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将充分吸收本次专项整治的经验,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网格员巡查、社区自治、行业自律、有奖举报等工作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对“有证行车”和“无照驾驶”全覆盖、常态化的排查处置长效机制。
整治方式上,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分类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历时半年。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向人民群众揭示违法犯罪手法,普及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在山东、来山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摸底排查和分类整治阶段,主要是利用大数据监管科技、现场检查抽查、网站备案管理等手段及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通过线上线下、统筹治理的方式,查清违法犯罪活动实质,依法采取分类治理措施。
即日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我省注册从事非法金融网站(APP)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此正告在我省从事有关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布者、提供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到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并接受有关金融管理部门的处理。未主动申报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有关企业、机构和个人法律责任,省通信管理局将关闭违法网站并注销网站备案。同时,也开通了普通民众主动反映问题线索的平台,如直接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金安举报中心”进行举报等。(记者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