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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轻微违法违规投诉下降10.98%

原标题:出租车轻微违法违规投诉下降10.98%

10日,记者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获悉,自4月13日,《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驾驶员版)》(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印发执行后,受到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普遍欢迎。据统计,《免罚清单》印发执行以来,出租汽车驾驶员并未放松服务质量的提高,车脏、未礼貌待客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乘客投诉同比降低10.98%。

《免罚清单》明确,出租汽车营运前未做好例行检查,未保持车容整洁;没有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营运证;未按规定位置摆放从业资格证件和标志;上路营运无人乘坐和待租时,未竖立空车标志牌;没有自觉维护营运秩序,接受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和管理时,态度不好;在汽车客运站、港口、公交枢纽等客流集散地的指定区域没有依次排队候客,在临时停靠点停车候客等情况,除特殊时段外,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责令改正后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给予罚款。

其中,在汽车客运站、港口、公交枢纽等客流集散地的指定区域没有依次排队候客,在临时停靠点停车候客的,以前该行为根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免罚清单》印发执行后,除特殊时段外,责令改正后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督促驾驶员自觉排队候客和到指定候客点候客,不给予罚款。

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免罚清单》的制定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创设、不突破;驾驶员发生《免罚清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条件后虽可不予处罚,但绝非放松监管要求,必须严格履行整改义务,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提升驾驶员守法意识,避免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声音:这是一项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免罚清单》的出台是一项人性化的管理措施,让我们更热爱我们的工作了。”昨日,记者采访了多位出租汽车驾驶员,他们均对《免罚清单》的执行表示认可。

同时,《免罚清单》的印发执行,表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对行业驾驶员的管理已由过去单纯处罚管理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奖励并存的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过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的情况,这让驾驶员压力很大。“《免罚清单》印发执行后,虽然关于车脏、未礼貌待客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将免罚款,但我们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更多市民出行提供便捷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展国华说。(昆明日报记者王绍芬通讯员董晓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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