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12项地方工作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
来源:中国福建
福建12项地方工作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
2021年将享受国家政策、资金等系列奖励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全国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福建12个地方工作成效明显得到通报激励,2021年将享受国家政策、资金等系列奖励支持。
根据通报——
★三明市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中央财政年度污染防治资金下达后,由省里统筹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安排一定比例对三明市给予奖励。
★泉州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水利部、财政部将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对泉州市给予2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上杭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将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上杭县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厦门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市场监管总局将优先选择厦门市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优先给予支持。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财政部将利用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给予湖里区不低于1000万元奖励。
★三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自然资源部将对三明市按照2000亩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
★武夷山市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商务部、财政部将对武夷山市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优先支持,并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国家发改委将对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优先支持区域内创新创业成果在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重点展示;优先支持举办“创响中国”等重大活动,宣传推广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厦门市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对厦门市予以优先支持。
★厦门市海沧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海沧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优先将重点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给予较大额度和较长期优质信贷支持,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中给予名额倾斜,推动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优先在海沧区设立子基金。
★寿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将乐县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国务院办公厅对将乐县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