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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建立“硬制度”  打造“铁案件”

原标题:永靖:建立“硬制度”打造“铁案件”

“违纪条款引用上盲目套用兜底条款。”“乡镇自办案件,普遍存在查审不分现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近日,临夏州永靖县纪委监委以评查出的优秀案卷和较差案卷,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现场教学,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原味反馈,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学的目的,对连续2次被评为较差案卷的责任人,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形成传责加压、红脸出汗的常态。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强化内部制约,把牢质量关口,提出每季度开展一次优秀案卷和较差案卷评选,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案件质量交叉评查,随机开展案件质量抽查,通过反复过筛,剔除案件瑕疵,努力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为从源头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完善案件审核审理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案件审核工作规定、乡镇案件三级联审规定等2项制度规定和审核错题备忘录5个文书模板,明确各级责任,规范审核流程。

制度明确要求,对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办理的谈话函询、初核了结案件,由片区纪工委进行初审,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并报请分管常委、副书记审批,再由审理审核,最终出具相关意见;对办理的立案案件,由乡镇纪委先行审理,形成审理意见,并报请相关片区纪工委初审,5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形式审核反馈意见,退回乡镇纪委补充完善,对符合条件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案件形式审核登记表及案件相关资料一并报审理室审核,通过压实各方责任,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同时,建立片区预审和审理审核错题备忘录,对易错多错的环节和问题,定期汇总后印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反复提醒、多轮纠正,督促把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植根于心。

针对州纪委备案案卷评查反馈问题,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反馈的14条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当前,由审理室牵头负责,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利用2周时间,从程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执行、装卷等方面入手,对2018年以来案卷再次开展“梳篦式”评查,确保问题查准查细,整改抓实抓严,质量整体提升。(供稿孔令刚编辑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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