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增殖放流重点筛选28个物种
来源:大众日报
促进渔民增收,促进休闲海钓产业发展,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种群修复……
山东增殖放流重点筛选28个物种
我省开展增殖放流已有四十多年,在促进近海捕捞增产增收等方面作出了贡献。未来一段时间,增殖放流如何布局?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2021-2023年度增殖放流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我省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渔业资源修复需求、海洋牧场建设需求和以往增殖放流实践经验,进一步优化公益性增殖放流物种结构,合理确定各物种增殖放流点数量、布局,进一步提高增殖放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持续推动增殖放流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物种选择方面,《方案》重点筛选出海、淡水公益性增殖放流6大类28个物种:以促进近海捕捞渔民增产增收为主要目的的大宗传统经济物种,包括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海蜇、三疣梭子蟹、金乌贼5个;以促进海洋牧场、休闲海钓产业发展为主要目的的鱼类,包括许氏平鲉、大泷六线鱼、斑石鲷、黑鲷、褐牙鲆、黄姑鱼6个;以促进持续衰退水生生物资源种群修复为主要目的的物种,包括圆斑星鲽、钝吻黄盖鲽、半滑舌鳎、曼氏无针乌贼、短蛸、中华绒螯蟹、大叶藻7个;以保障南四湖、东平湖、城市水系和水源地水质清洁为主要目的的滤食性或食草性鱼类,包括鲢、鳙、草鱼3个;以拯救珍稀濒危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的的物种,包括多鳞白甲鱼、松江鲈和日本海马3个;以开展增殖放流技术储备、增强发展后劲为主要目的的试验物种,包括绿鳍马面鲀、真鲷、条石鲷、黄条鰤4个。
我省将坚持以捕捞渔民增收型、海洋牧场海钓产业促进型物种增殖放流为重点,持续提升增殖放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水生生物种群恢复型、生物生态净水型、增殖试验储备型、濒危物种拯救型等物种增殖放流,兼顾增殖放流的生态效益。
在增殖放流点设置方面,《方案》立足水域生态容量和各地育苗产能,因地制宜、科学布局,计划设置增殖放流点339个,其中海水300个,淡水39个。渤海湾南部和莱州湾重点加大甲壳类、海蜇增殖放流规模,适度加大鲆鳎鱼类增殖放流规模;山东半岛北部近海重点加大恋礁性和鲆鲽鱼类增殖放流;山东南部近海重点加大恋礁性鱼类增殖放流规模,适度加大甲壳类、海蜇、金乌贼增殖放流规模,统筹其他物种增殖放流。
《方案》明确,要根据近年来增殖绩效评估情况,对增殖放流效果好的物种和区域加大投入力度;对增殖放流效果差的物种和区域适度减少投入。严格苗种自繁自育,适度减少大泷六线鱼放流点数量,确保增殖放流的生态安全。提倡开展许氏平鮋、黑鲷等大规格鱼类增殖放流,进一步提升增殖放流效果。(记者毛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