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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原标题: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法院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暖民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黎城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

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4月27日,黎城县洪井镇某村村民杨某打电话向法院反映,自己的宅基地被邻居侵占,宅基地上的建筑被其破坏拆除,并在上面种菜、养花。杨某曾多次找村镇两级调委会请求调解,但由于邻居强烈拒绝,调解未果,只能请求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考虑到杨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居住地离县城较远,黎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即决定开通“绿色通道”,为杨某提供上门诉讼服务,让这位体弱多病的年迈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

汾阳法院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谢谢法官,真没想到我几天前才申请执行的,今天就圆满解决了。”汾阳市峪道河镇田褚村的沈某甲难掩激动之情说道。

2020年,同村的沈某甲和沈某乙因8.42亩耕地对簿公堂,经法院审理,判决沈某乙于下个播种季前将耕地退还沈某甲。今年4月15日,沈某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考虑到此案涉及耕地,如果不及时执行,将影响到申请人春耕春播。汾阳法院执行法官在送达手续同时,深入现场勘察,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在村委会干部见证下,被执行人主动返还土地,申请执行人给付平整土地补偿款,两人握手言和,沈某甲顺利投入春耕生产。

晋源区法院守护“少年的你”

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4月14日,晋源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审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与其母亲却迟迟不离开法庭,面露难色。承办法官仔细问明原因,原来被告人涉嫌犯罪后,其就读学校欲对其进行劝退。而被告人真心悔罪,渴望重回校园,因此希望法官能够帮助他保留学籍。

得知此事,承办法官与检察官从法理、情理等角度认真分析,认为学校保留其学籍具有可行性。庭审结束第二天下午,刑事审判庭法官会同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同前往我省某高校,专门针对此问题与校方进行深入沟通、协调。

最终,校方同意为其保留学籍,并决定与法、检两院共同跟踪关注该名被告人今后的学业进展、心理健康等,一并做好对该名被告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左权法院“有温度”的司法鉴定

一场抢抓农时的“较量”

近日,左权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中心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杨某向法院提出两项鉴定申请,考虑到杨某身体原因,出行只能依靠轮椅,行动非常不便,该院司法技术辅助中心及时和中院证据技术中心协商,将两次鉴定安排在同一天一次完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鉴定过程中,该院司法技术辅助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帮助申请人家属抬着轮椅上下楼,令当事人和家属深受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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