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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

原标题:《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

来源:大众日报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要全覆盖

5月1日,《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济南从法律层面强制开展垃圾分类。根据《条例》提出目标,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管理责任人全覆盖。12月底前,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000吨/日以上,60%以上镇(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镇”标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济南是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重点城市之一。济南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完善组织架构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总体上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到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济南市城管局副局长秦国芬介绍,目前,济南市共配置了分类投放收集点1.4万余个。配置有害垃圾车31辆、厨余垃圾车3305辆、可回收物车89辆、其他垃圾车1055辆;在商业街区、门头房等试点运行“音乐专线”35条,开通厨余垃圾“公交”收运专线33条。

下一步,济南市将坚持问题导向,抓牢全过程分类,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抓源头减量,加大净菜进城、净菜上市工作力度,积极推动“绿色低耗、光盘行动”,加快推动全市住宿、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积极回收利用邮件快件包装物。抓前端投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全覆盖,城区范围按照200至300户设置1处集中投放点标准,原则上每1处集中分类投放点配置1名督导员。抓中端收运,增配分类收运车辆,实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与运输的有序衔接,改造提升垃圾转运站,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探索流动回收点建设,利用垃圾转运站等其他闲置场地或空间,分拣、中转再生资源。全市推行“公交式”收运模式,在商业街区、街巷门头房推行“音乐专线”收运模式,逐步撤掉沿街垃圾桶。抓末端处置,加快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投用,继续推进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工作,出台鼓励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

推进垃圾分类离不开大力的宣传。在市中区六里山街道玉函南社区,居民自发创作了快板情景剧,采取大家演、大家唱的方式寓教于乐,让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学会了怎样分垃圾。除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导、动员,济南市还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开展“十百千”模范创建活动,评选模范街镇10个,模范社区、行政村各100个,模范小区、单位共1000个,同时,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定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的个人和单位的执法力度,依法实施处罚。(记者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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