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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处置财政金融风险机制,中央有何深意

原标题: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处置财政金融风险机制,中央有何深意

随着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中国发展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空前上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需要时刻紧绷,相关制度、机制也正不断完善。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等。此次会议强调,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这是一个新提法,地方财政金融风险由党政主要领导来负责,意味着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来负责,级别更高,体现了对中央对财政金融风险化解的重视。”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

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近些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尤其是受贸易战、疫情冲击,一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有所加大,因此当前非常有必要建立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而且中央要求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这意味着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地方不能以社会稳定为由倒逼中央政府救助。

此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指出,改革开放打破了“利益大锅饭”,但“风险大锅饭”没有打破,谁都可以把风险推到这口锅里。“风险和收益要对称,我们只是在利益上划清距离,但风险却是模糊状态,就是‘大锅饭’。打破‘风险大锅饭’应是当前整个改革的重要内容。”

“风险大锅饭”的表现形式多样,比如在政府与国企的关系中,政府总是最后承担了国企的全部风险。在各级政府之间,下一级政府的所有债务实际上都是上一级政府的“或有负债”等。

中央要求完善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地方政府等各方责任,有助于打好防风险攻坚战。

当前财政风险中,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防范比较突出。防范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下称“三保”)风险也是财政工作一大重点。另外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财政对社保投入越来越大,未来财政风险不容小觑。

在金融风险中,当前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是一大工作重点。债券市场上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也较大。银行业不良资产、影子银行、金融违法犯罪等风险也是近些年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郑春荣认为,未来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可能跟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下称《通知》)类似,将涉及风险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问责等方面。

上述《通知》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做出系统性安排,充分考虑各方合法权益,明确风险防控底线,建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严格风险事件责任追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为了落实上述《通知》要求,包括广东、山东、安徽、四川等不少省份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省长任组长。市县也参照省级政府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小组,市长(县长)任组长。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罗志恒认为,此次政治局会议把防范财政金融化解风险被提高到更高位置。其中财政的风险主要是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以及基层“三保”风险。

罗志恒表示,当前隐性债务尤其是介于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之间的城投债风险凸显,近期中央持续强调要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城投债风险上升。未来几年是城投债偿债高峰期,其中今年城投债到期债务3.3万亿元。地方基层财政形势困难,必须兜牢“三保”底线,否则直接影响基层运转、民生和社会稳定。

此次政治局会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落实落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发挥对优化经济结构的撬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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