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霸道”的村支书栽了
“杨某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本是服务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却私欲膨胀,将国家惠民资金当成任己宰割的‘唐僧肉’,把危改户当成个人‘提款机’,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大家要引以为戒……”
3月上旬,贺州市昭平县12个乡镇分别对新任村“两委”干部开展集中廉政培训。樟木林镇纪委书记黄卓对该镇樟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警示剖析,引发了学员们的深思和深刻警醒。
杨某某2009年9月至2019年2月任昭平县樟木林镇樟村村党支部书记近10年,在村里很有话语权。2015年,先后有群众匿名和实名举报杨某某向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农村低保金的群众索要好处费问题,被立案查处后,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还举办了违纪款现场返还活动。然而,2018年,昭平县纪委监委又先后收到4封关于杨某某同一问题的匿名举报信,该县纪委监委再次进行核查。
有了前一次被查处的经历,杨某某的警觉性很高,第二次初核工作一时难以找到“突破口”。2018年9月,樟木林镇组织包括杨某某在内的各村党支部书记到外地学习一周。为规避危改户对杨某某惧怕的心理,初核工作组便趁机集中“片区联合”执纪审查力量,分4个工作组连续对40多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逐一入户谈话。一周突击初核取得突破性进展,有20多名享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群众反映,杨某某存在通过直接拿危改补助款入账存折领取现金占为己有,或明码标价开出享受危改指标条件,索要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好处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我帮你们申报获得危改补助,你们还在背后告我、搞我,大家都是同村人,不能这么做人吧?”杨某某外出学习回来,听说有危改户向纪委反映情况,他便拿着伪造的借条或收据,逐一找上门软硬兼施,给被其索要了好处费的危改户“洗脑”,自欺欺人般为自己找“退路”。
原来,在他看来,是自己帮助危改户申报才获得补助款,理所当然要分得一份。
“我帮你们申报危改补助指标,你们给我辛苦费,是互利共赢的事情!”这是杨某某向危改户索要好处费的惯用“开场白”。
就在被留置前一个月,杨某某还拍着胸脯向镇里的领导说:“你们放心,群众告我拿危改补助款的事都是没有的事!”
留置期间,杨某某仍然未觉醒,对索要和侵占农户危改补助款和低保补助的事情闭口不谈。专案组加大审查力度,分组找被索要好了处费的关键危改户和一起共事的村委干部逐一核实、取证。
在一名危改户家中,户主向专案组回忆,他曾备好杨某某索要的8000元现金,没想到杨某某来取时又临时“加价”到9000元,并表示少一分都不行,不如数备足好处费就别想得到危改补助指标;还有一名危改户,是杨某某未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前,曾经常给予杨某某无私帮助的“好兄弟”,在申报危改指标时也被索要了3000元的好处费。
专案组对村里同期同批享受农村危改补助的农户进行二次集中梳理,发现有5户危改户在同一时间同一银行网点提取同样金额的现金。经核实了解,原来是杨某某曾用一部小车搭载这5名危改户户主,集中统一到镇上的银行排队取现金后,向其“上交”好处费。
在收集物证过程中,专案组在杨某某家中找到满满一抽屉的危改户享受危改补助的入账存折,在调取部分取款记录核实后发现,2015年4月和9月,杨某某把危改户享受危改补助入账存折交给其儿子,多次到邻镇银行取现金,用来购买汽车等开销。
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专案组依法查明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共索取“好处费”168050元,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违法所得168050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霸道”的村支书杨某某栽了,樟木林镇樟村村民们无不拍手称快。(贺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