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信息保护义务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信息保护义务
正义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周蔚)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京开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将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加强监督。
针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不透明及过度收集、使用等突出问题,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不得通过“胁迫”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为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草案二审稿规定,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