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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敲诈、非法拘禁……广西平果一涉黑团伙13人被诉

原标题:威胁、敲诈、非法拘禁……广西平果一涉黑团伙13人被诉

正义网百色4月23日电(通讯员陆思琦)“我太害怕他们了,一直在外面打工不敢回平果,离开时孩子4岁,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长大了……”

“因为他们频繁追债,我不得已把工作辞了,丈夫也与我离婚……”

“这个高利贷永远还不完,我为了还钱只能卖血,跟女朋友也分手了,至今也一直未婚……”

“那天他们一大早天还没亮就闯进我家翻箱倒柜,吓得我的两个孩子哇哇大哭,还打了我家老人……”

这些声音,来源于一群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一个以“女黑老大”潘某珠为首的黑社会团伙欺压的受害人。

4月20日,这起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黑社会大规模放高利贷并暴力催债

2011年,潘某珠以佳利商滙所(未作工商登记)为依托在平果市民间从事大规模的放贷。在实施高利放贷暴力催债的过程中,佳利商滙所逐步发展组织和吸收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潘某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所有收入由潘某珠统一管理,利润由其统一分配,在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了听从潘某珠及骨干成员命令等约定俗成的组织纪律,组织内成员甚至称潘某珠为“老大”、“武则天”

2011年,李某吉向佳利商滙所借款3万元,由陆某兴作担保人。李某吉无法按规定还款后,潘某珠等人便起诉李某吉,李某吉败诉。随后李某吉哥哥与潘某珠等人协商赔偿全部借款,但潘某珠等人仍电话威胁陆某兴继续还款。陆某兴被迫先后向潘某珠等人还款共计7.5万元,潘某珠才将陆某兴作担保的借条销掉。

2011年5月,被害人潘某多向佳利商滙所借款共计5万元,由潘某利、潘某辽作为担保人。潘某多由于无力偿还高额利息隐匿后,该团伙强行闯入潘某辽房屋进行搜查,并对潘某辽母亲及妻子进行恐吓。两天后,该团伙成员前往潘某多家追债,当时潘某多爷爷已因病危置于客厅由亲戚照顾,团伙成员不顾潘某多家中有危重病人,仍强行进入家中搜查,并在其家中墙上用毛笔写下“还我血汗钱”等大字,随后前往潘某利家门口墙上写上“欠债还钱”等大字。

2014年4月,被害人方某的哥哥向佳利商滙所借款6万元,方某在借款人一栏签字。方某哥哥无法还款后藏匿,潘某珠便纠集下属将方某带走拘禁暴力威胁其还钱。又因方某父子报警,该团伙将父子二人捆至郊区水坝进行殴打,威胁要将二人沉湖。直到方某出于害怕重新签订一张14.5万元的借据才被放行,前后共被拘禁约120个小时。

经查明,2011年至2019年间,以潘某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高利贷违法犯罪金额高达1037.7万元,获利金额达895.47万元,实施非法拘禁15起、实施敲诈勒索9起、非法侵入住宅2起。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平果市及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生活及司法秩序。

专案组形成123页5万余字审查报告指控犯罪

右江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共同办理该案。

最终以潘某珠、马某兄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多项罪名起诉至法院。

为成功指控犯罪,专案组多次请示汇报,边审边补,提出长达15页的补充侦查提纲,与侦查机关先后召开十余次碰头会,引导侦查,解决案件重点难点问题。经过抽丝剥茧,层层分析,将百余卷证据材料整理成长达123页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逐一分析潘某珠及其同伙的犯罪事实、行为和特征,捋清该犯罪团伙经济收入和支出,突破犯罪嫌疑人层层防线,在两个月内成功将潘某珠犯罪团伙起诉至法院。

“被告人潘某珠、马某兄以佳利商滙所为据点放高利贷,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本息时,潘某珠指示手下马某兄等人以不还钱就拉到湖边沉溺、砍手脚、杀人等语言威胁被害人还钱;以拘禁、殴打、捆绑、持砍刀、开电棒、耍臂力器等行为方式恐吓被害人;以逼迫喝‘艾滋病毒’血水威胁被害人;在被害人家中当着老年人、未成年人家属的面打砸、刷油漆画墙壁、强行同吃同住……”庭审过程中,该院检察长李岩作为第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并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一一突破案件的争议焦点,指控该涉黑团伙为了催收高利贷欠款无所不用其极,在当地形成了恶劣的影响。

因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多、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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