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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我市专项整治欺诈骗保行为

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专项整治欺诈骗保行为

4月21日,我市举行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推进暨警示教育会,明确今年将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

去年,我市在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协议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066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2家,暂停医保服务4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6838.74万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实施。《条例》指出,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对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限制从业处分。对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对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对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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