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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原标题: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江苏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排名,择优录取。

一、选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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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选拔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

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选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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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1年在江苏省“631”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人。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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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所有按“631”综合评价录取的专业均设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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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于4月20日08:00至5月10日23:59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上传报名系统。

1.高中一至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成绩及排名、2021年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排名。

2.学生“个人陈述”(结合个人情况,在陈述中表述对未来的规划,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社会、国家等)。

3.高中综合素质证明扫描件,如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类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4.英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其他表现英语能力的证明等。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

(三)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5日前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示。

(四)学校考核

6月13日至6月14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1.面试

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不合格者无入选资格。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3.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4.志愿确认与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考核成绩将于6月17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须于6月17日24时前再次填报并确认学校和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招生高考志愿。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志愿,一经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具体志愿确认方案将于6月16日前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6月19日前,我校在确认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以招生计划数的4倍(末位同分均入围)择优确定并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五)录取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60%+学校考核成绩/100×750×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满分为750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6科目全部合格计750分。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确认时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在江苏省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数已满额,不予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予以录取。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四、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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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9.5万元/生·学年(仅限于广州国际校区专业,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学校已建立与收费相适应的奖助学金保障体系。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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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在广州国际校区专业就读,不可转入其它校区的专业。

(二)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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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处理。

(二)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预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

(四)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0-87110195,邮箱:j2jb@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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