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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拓宽就业渠道 鼓励自主创业我市出台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原标题:政务要闻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我市出台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4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原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通过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拓宽就业新渠道,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10类人员创业有担保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0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推动夜间经济快速发展

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推动夜间经济和各类特色小店快速发展。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增加灵活就业机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互联网平台多创造岗位

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创造岗位,降低入网门槛,减免注册、加盟、运营、管理等服务费用。培育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龙头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共享用工和灵活用工平台,提供融合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多元化免费服务。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准入许可的办理效率。

开办企业自助审批全程网办

对行业准入、民生热点领域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出一批“智能审批”“秒批秒办”事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自助办理,助力市场主体提高办理效率。各县(市、区)持续优化提升服务企业开办能力,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企业开办时间争取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

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房屋租金。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引导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缓收房租。继续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将闲置空间和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失业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暂缓缴费的,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公布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到各项失业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以上措施2021年5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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