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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

原标题:西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

新华社拉萨4月20日电(记者刘洪明)记者20日从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从税收、金融、产业扶持等方面,以更加优惠的力度增强吸引力,并倡导创新招商方式,力争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这一规定指出,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含本数)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记者注意到,新规定中企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放宽。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含本数,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而2018年的标准是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

与以往相比,西藏今年还鼓励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将大力开展专业招商、以商招商、会展招商、网络招商、委托招商以及对口援助招商等,并鼓励援藏资金用于保障民生、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就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时,还鼓励各市(地)及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及权限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和企业。

“十三五”期间,西藏招商引资2535亿元。特别是自2018年西藏召开全区第一次招商引资大会以来,西藏各市(地)携手援藏工作队,促成越来越多的企业来到“世界屋脊”投资兴业,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激发新动能、注入新活力。2020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1902.74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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