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相关情况
4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两部条例的内容、背景和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同志就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立法过程、重点内容、目的意义、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作了新闻发布。
《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共三十八条。分别由原则方针、工作机制、预防措施、控制措施、法律责任等部分组成。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鼠疫防控的职责,构建了群防群控的疫情防控体系,形成了全社会参与鼠疫防控工作的合力,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对鼠疫防控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例已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我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组织集中宣传,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进而实现全面覆盖,提升依法防控能力,确保有效预防控制鼠疫的发生及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从总则、信息归集、开放和使用、激励和惩戒、信息安全和权益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方面对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作了全面规范。《条例》注重信息主体权益保障、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失信惩戒措施、依法设定法律责任。《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开始形成,夯实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基础,对构建“诚信青海”建设的长效机制、提升我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我省将依法依规推进信用建设、注重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加快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全力抓好贯彻实施。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