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6日起山西解除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
总台记者今天(16日)从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的复函》要求,自4月16日起,解除山西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
即日起,山西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退热药品时,应在山西政务三晋通小程序“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中,对购药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山西省药品销售监测哨点药店仍按前期工作要求,继续对除退热类药品外的止咳类、抗病毒类、抗菌素类药品销售情况进行实施监测,实时上传数据,遇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同级疫情防控办。
(总台记者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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