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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通报51款“问题APP”要求相关运营单位4月底完成整改

原标题:监管部门通报51款“问题APP”要求相关运营单位4月底完成整改

4月13日,省通信管理局通报今年第二批51款存在安全问题及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要求相关运营单位4月底前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APP下架处理。

去年以来,省通信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检测省内企业开发运营的APP。此前,该局已通报4批114款“问题APP”,下架2批21款。

据了解,《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个由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出台的规定,将常见类型APP分为39个种类,并明确每一类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常见类型APP中,网络社区、网络游戏、学习教育等6类APP,必要个人信息仅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女性健康、网络直播、在线影音、短视频、新闻资讯等13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省通信管理局要求,省内APP开发运营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自查,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过程中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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