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市场规模体量很大,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国内市场对外吸引力明显增强。同时需要看到,我国现有市场体系与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下大气力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此进程中,首要的就是准确把握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
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十分丰富,且是动态变化的,需要以系统的思维、多维的角度加以认识。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高标准的市场基础制度。严格的产权保护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动力;有效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是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条件;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能够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些方面,都需要高标准的市场基础制度提供保障。
高标准的要素市场化配置。这包含实现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等内容。同时,还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使各类生产要素得以高效流动和有效配置。
高标准的市场环境。这主要体现为: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可靠,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强。
高标准的市场基础设施。需建设体系完整、功能强大、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城乡一体、国内国际统筹发展的人员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渠道等基础设施。
高标准的市场开放。这主要表现为开放领域持续扩大、开放深度持续拓展。服务业市场准入扩大,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简化;对标国际竞争规则,实现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的国内外融通;等等。
高标准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需形成权威高效、规则合理、审慎包容、动态优化、前瞻性强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运行。
下一阶段,我们需瞄准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发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副主任魏际刚)
责任编辑:刘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