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税征收3年绿色税制导向效应凸显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环保税开征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累计征收环保税2.53亿元,优惠减免0.65亿元。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效应持续显现,促进了企业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高污染企业加速绿色转型,绿色税制、税费政策导向效应凸显。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是西北地区唯一的百万吨资源型特殊钢生产基地。西宁特钢设备能源管理部毕洪伟介绍说,企业作为用水大户,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公司已累计投入约2亿元用于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分类分步优化,2011年前后,公司投入1.2亿元,上马总排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年可回收利用外排废水约400万吨。
设备的“绿色”改造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据了解,由于环保设备完成综合改造达标,2020年西宁特钢享受到环保税减免约160万元,企业生产吨钢消耗新水从2006年的13立方米减少到了2020年的3.2立方米,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达98%以上。
随着环境保护税激励约束作用的有效发挥,其鼓励节能减排、促进环境改善的改革效应逐步显现。
2014年以来,位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的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先后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建设及升级改造浊水回收再利用项目等6个环境保护项目。“一系列环保项目的实施,减少了新水消耗,累计年节水量达500万立方米左右,减少废液排放量约100万立方米。”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升阳说。据了解,2018年以来,青海发投碱业享受环保税减免约124.67万元。(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