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高院:入户调查办实事关爱儿童开新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部署安排,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近日,自治区高院赔偿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贯彻“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新目标,通过司法救助入户调查等便民措施,关爱保护农村困境儿童,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
4月初,自治区高院赔偿办与百色市西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组成司法救助入户调查工作组,几经辗转,来到了位于西林县与广南县交界的石笋村袁家坪的袁氏兄妹家中。一年前,两兄妹遭遇了一场家庭变故——父亲与母亲在崇左市江州区一个香蕉基地打工时发生争吵,父亲挥起镰刀将母亲砍死。两个年幼的孩子今年分别是9岁和7岁,目前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在离家5公里外的小学念书。石笋村四面环山,不利于耕种,两位老人身体不好无法外出打工,只能靠种植玉米解决全家人的温饱问题。两个孩子每人每月仅有200元生活补助,两位老人已无力承担他们今后的学费和生活费,家庭生活困难。
无独有偶,同样的悲剧发生在北海市合浦县大教村的吴氏兄妹身上。因为家庭矛盾发生争吵,父亲持刀将母亲杀害。父亲服刑、母亲去世,一双年幼的孩子从农村留守儿童变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跟随爷爷奶奶靠着农村低保补贴艰难度日。然而祸不单行,爷爷不幸触电身亡,这个残破的家庭雪上加霜。近日,自治区高院赔偿办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前期入户调查时发现,两兄妹和奶奶现居住在临时搭建的铁皮棚里,靠奶奶在蔬菜大棚打零工和低保补贴生活,充分了解了其遭遇的急迫困难。
在入户调查了解的过程中,自治区高院赔偿办主任罗秀文与被害人的家属亲切交谈,细致询问家里的经济状况、生活困难程度、家属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家属要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鉴于这两个刑事案件中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法在身边照顾,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的救助工作,自治区高院赔偿办分别与当地村委会协调,为孩子们指定监护人,让孩子们从法律上有了依靠。
同时,自治区高院赔偿办向救助申请人讲解相关救助文件政策,指导其提交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下一步提供司法救助做好准备。下一步,自治区高院赔偿办将对入户调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并尝试创新司法救助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救助的社会知晓度,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特别是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