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向发力”:省人社厅“放管服效”改革放大招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黄先生想申办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3月26日当他来到省政务中心省人社厅窗口问询后,喜出望外,没想到“证照分离”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双向发力”,使他办事如此简单、便捷。
“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太原、晋中和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基础上,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证照分离”改革中,省人社厅承担的改革事项有六项,分别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技工学校审批、设立技师学院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
对于黄先生而言,因为属于初次设立初、中级职业技能水平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要办学所在地的县、市级审批部门即可审批,而且全程网办。
黄先生在窗口问询后得知,原来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要提供的校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学历证明、资格证明;校舍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明;最近年度年检合格的法人登记证;最近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都不需要提供,只需要“一纸承诺”,即可快速办理。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企业真正承担起了主体责任,我们也会对得起这份信任和承诺。”据了解,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今年以来,省人社厅通过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推动实现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放审批权限,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下放至企业工商注册地属地办理,将中央驻晋和省属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因工作需要设立初、中级职业技能水平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下放至办学所在地市级审批部门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情形中的设立分支机构审批,改为书面报告;压缩审批时限,在前期已经压缩时限51%基础上,再次对涉改事项压缩10%;实现全程网办,所有事项均可以“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
省人社厅作为全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单位,今年在原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基础上,新增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通过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细化、量化各类清单,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等,47项证明事项可以实现告知承诺制。
“通过‘证照分离’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双轮驱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地帮助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省人社厅副厅长吴海亮说。(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