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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

原标题: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陈丽园)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明确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且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目录》包含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包含36类324项,旅游业包含6类14项,现代服务业包含22类131项。

根据《目录》,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是指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目录》指出,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本目录。去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本《目录》执行。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本《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执行。

《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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