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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社工作会透露多项利民举措

原标题:全省人社工作会透露多项利民举措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20亿元资金投入、200万人培训、100万人取证、100万人新就业,全面取消参保人员户籍限制,新增高技能人才30万人,根治欠薪5月底前已经发生的欠薪案件清零销号,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4月10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呼声期盼,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要求,今年全省人社工作要重点抓好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件件涉及百姓福址,事事关乎百姓生活。

“2211”

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今年要投入20亿元资金,实现200万人培训、100万人取证、100万人新就业的目标。

会议要求挂图作战、精准施工,制定详尽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月调度,不断掀起培训新热潮。要统筹安排、高效使用20亿元培训资金,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制度,依据培训取证结果兑现,流程设计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决不能出现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培训资金现象。省级层面要针对新兴产业集群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开设技能培训班,各市要因地制宜、需求导向,认真搜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点对点做好定点定向培训。职业院校要承担20万人的取证任务。

全面取消户籍限制

加快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力扩大覆盖面。全面取消参保人员户籍限制,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工薪收入者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重点,努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以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职工为失业保险参扩面重点。将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工伤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待遇水平,力争达到每人每月180元以上。

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衔接准备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年底前启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做好社保待遇调整工作。实现65项人社服务“一网通办”,社会保险服务“跨省通办”。全面推行“社保一卡通”。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促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

人才服务、服务人才

新增高技能人才30万人

抓好人才服务、服务人才两大任务。以更大力度服务支撑山西重大战略实施,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支持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创建“双一流”高校,支持白求恩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依托高级研修项目培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500人。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增高技能人才30万人,新增高素质农民20万人。

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招引培育力度,扩大高校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探索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优化收入分配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优化收入分配,促进增收。要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出台我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发布企业薪酬调查数据,适时适度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多措并举提高居民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会议要求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人社系统“三零”单位创建,全面排查和积极化解就业资金、社保基金、人事考试等领域的风险隐患,积极稳妥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以攻代守,掌握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的主动权。

坚持控新治旧,防控风险。要严控新发案件,紧盯用工密集、劳务派遣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新问题的发生。坚持断根治本,根治欠薪。对已经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4月底前摸清底数、5月底前清零销号。(齐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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