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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规实施,招聘平台不得向未委托者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原标题:5月新规实施,招聘平台不得向未委托者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近日,本市颁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今年的315晚会披露了简历信息贩卖问题,《办法》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本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办法》共五章35条,对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等方面做出系统规定,是做好促进新时代首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截至2020年底,北京地区共建立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约2460家,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全年通过网络发布求职招聘信息1.35亿条,帮助1235.19万人次实现就业和流动。可以说,人力资源市场已经成为本市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主渠道,是用人单位招聘和劳动者实现就业的主要载体。

目前,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已达到3000亿元,在商务服务业中排名第三,占比达到12.4%,呈现出机构数量稳步增长、规模持续扩大、供求对接旺盛、业务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是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办法》首次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综合运用各类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和发布国际领先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用人单位使用人力资源测评、招聘流程管理、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咨询、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管理等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自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外商投资比例可提升至100%。同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都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在注册地或经营地申请行政许可、备案和书面报告,全程线上办理。

《办法》提出,北京市要建立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目前,本市已建立了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州园区于2019年10月开园运营,目前入驻机构近50家,全年服务用人单位1.7万家,服务劳动者59万人,提供就业岗位 4.2万个。朝阳、大兴、丰台等区也在积极申建国家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求职事关千千万万劳动者的权益,特别还涉及很多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今年央视“3·15”晚会点名曝光了部分招聘网站求职者简历被售卖问题。对此,《办法》明确,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做出一系列细化规定,明确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即三个“应当”一个“不得”:

第一个“应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有关投诉、举报。

第二个“应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求职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求职者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第三个“应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建立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出合理需求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下载行为。

一个“不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未委托本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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