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听闻"大户人家"墓中有高价陪葬品男子深夜入陵园"盗墓"
正义网上海4月6日电(通讯员童画)陈先生父亲的墓地被人为破坏,却并非因为有人与家中有矛盾,只是有人道听途说,觊觎墓中莫须有的“名贵陪葬品”。2021年2月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骨灰罪对犯罪嫌疑人鞠某批准逮捕。日前,该案仍在审查起诉中。
2020年12月20日,冬至将至,陈先生陪着母亲去陵园祭奠过世的父亲。到了以后,陈先生惊讶地发现父亲的墓地盖板被移动过,四周散落着水泥碎片。他赶紧叫来陵园工作人员,一起打开墓地盖板,墓地内部也遭到人为损坏,安置其父亲骨灰盒的白色塑料盒被砸碎了,一些骨灰散落在外。陈先生当即报警,到底是谁对自家有这么大的仇怨,竟然到毁坏父亲墓地的地步?
警方经侦查后发现,男子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鞠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在一次聚会上,酒足饭饱之余,鞠某一位朋友说起,曾有一位陈老先生家底殷实,下葬时有价值不菲的陪葬品,还说出了下葬的墓园及墓地的大概位置。其实,这件事本来也是这位朋友道听途说而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此事便被鞠某记在了心里。
2020年12月,鞠某因赌博欠债,经济拮据,于是萌生了“盗墓”的想法。他先是去了陈老先生墓地踩点,定好了作案路线,随后又从网上购买了工具。2020年12月17日凌晨,他将车停在陵园外的桥洞里,喝下一瓶酒,按照之前踩好的路线,从陵园外围一处空档钻入园内,找到墓地,用撬棍将大理石盖板撬开,又将里面的石板砸开,不小心砸坏了里面的骨灰盒。他趁着夜色摸索一番,但并未找到传闻中的名贵陪葬品,于是他将大理石盖板盖上后便离开了。
经审查,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鞠某故意损坏他人骨灰,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骨灰罪。
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虽过世,但并不代表死者的尸骨可以任由他人随意处置,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极大伤害了死者家属的感情,也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公序良俗,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