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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笔、“猪嘴”……店铺公开卖“暴动物资”,立法会议员:有“煽动暴乱”之嫌

原标题:激光笔、“猪嘴”……店铺公开卖“暴动物资”,立法会议员:有“煽动暴乱”之嫌

[环球网综合报道记者赵友平]香港《星岛日报》4月5日消息称,“修例风波”结束多时,不少激进示威者仍保存大批攻击性武器等“暴动物资”,有人疑以低价收集有关物资,再经店铺和网店转售牟利。《星岛日报》记者在其中一家店铺发现,店内不但出售可以致盲的激光笔、刀具、“猪嘴”(防毒面罩),还有印有“港独”口号的徽章。香港有律师表示,店方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买家亦有可能违法。香港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认为店方有“煽动暴乱”之嫌,建议警方介入调查。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截图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截图

报道称,《星岛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有店铺在网上公开发售“暴动物资”,及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的物品。有自称“方丈”的男子在社交媒体开设专页,图文并茂展示“示威物资”供网上订购,记者联络对方后,被告知可前往旺角一家楼上铺(开设在阁楼、一楼或以上楼层的商铺)仔细挑选。

报道称,记者抵达后,发现小小的店铺内放置了大量不同类型的货品,包括玩具、包装食品、印有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图案和已解散香港激进反对派组织“学民思潮”徽号的T恤,也有经常在“修例风波”现场出现、可被视为攻击性武器的产品,其中被激进示威者用作照射警员眼部的激光笔(枪)每支售价一百港元,店主声称其光线射程很远,“夜晚可以照射到维港对岸!”该店还售多款俗称“猪嘴”的防毒面罩(价格由200港元至7000港元不等),以及印有“港独”口号的徽章、“勇武派”经常戴的面具等。

有人穿上从“物资店”购买的全身装备,并开启激光笔供记者拍摄。图自香港《星岛日报》

有人穿上从“物资店”购买的全身装备,并开启激光笔供记者拍摄。图自香港《星岛日报》

此外,该店还出售多款露营、远足常用的万用刀和野外枪战装备,包括可加装钢板的战术背心、头盔、面罩、护肘及护膝等。《星岛日报》称,虽然出售这些物品并不违法,但因以前经常被“勇武派”使用,店方出售显然有特别用意。据了解,店主在“修例风波”期间已在网上买卖防毒面罩等“物资”,及至去年10月开设实体店。

香港大律师陆伟雄对此表示,持有或出售这类物资,若没有合理解释,或已违反“藏有攻击性武器”或“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出售者和购买者均可能违法。他解释称,不能单靠物件判断买卖者违法与否,应视双方在使用目的有无合理解释和合理权限,比如,市民持有刀具,以刀具辅助烹饪是合法,但若以刀具伤人则触犯法例,而出于政治目的也可能违法。至于店铺内持有和出售印有“港独”口号的徽章,陆律师称,这可能违反利香港国安法,但须视其出售意图,至于购买者是否违法也要看用途。

据《星岛日报》报道,对于有店铺出售“暴动物资”和印有“港独”口号的襟章等产品,香港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关注,她认为店方有“煽动暴乱”之嫌,并担心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她对民间可能藏有大量可作攻击性武器的“暴动物资”表示担忧,“社会事件后香港元气大伤,但不少‘黑暴’和外国势力仍在蠢蠢欲动。”她表示,公众期望社会恢复稳定和安全,早日重振经济,希望警方介入调查,将涉嫌违法者绳之于法。

香港警方对此则表示,个别活动是否触犯香港国安法,须视其相关情况而被定,包括事实、相关的行为和意图、所得的证据等因素而定,并会根据相关法律处理。警方不会就个别情况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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