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史文清被开除党籍后,江西省委:完全拥护党中央处理决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恶劣影响
4月2日,江西省委和赣州市委同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案有关处理决定。
据《江西日报》报道:4月2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案有关处理决定,研究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省委书记刘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史文清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群众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毫无法纪底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央依纪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一刻不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再次释放了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江西省委完全拥护党中央的处理决定。
会议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定上来,以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矢志不渝讲忠诚、一以贯之守规矩、清正廉洁葆本色,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恶劣影响,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秉公用权清正为民,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永葆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要始终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牢记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官一任、发展一方作为使命责任,坚决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切实当好人民的勤务员。要始终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引领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据《赣南日报》消息:4月2日,赣州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案有关处理决定,研究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市委书记吴忠琼主持会议。
赣州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一一作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对史文清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大家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全面肃清史文清案恶劣影响,推动政治生态向上向好。
会议强调,要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创新理论和红色基因中汲取力量,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和重点部门的制约和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史文清案为镜鉴,从中受到警醒,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带头严家教、正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凝心聚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刻吸取教训,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把心思集中到抓发展、抓项目上来,最大限度降低史文清案对赣州发展的影响。要按照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实施好“三大战略”,聚焦“六大主攻方向”,推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3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文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品行恶劣,胆大妄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搞家族式腐败;把公权力当成谋利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刑事案件处理、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史文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史文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履历显示,史文清出生于1954年10月,蒙古族,辽宁法库人,其任职经历主要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人大、黑龙江、江西。
资料图
工作早期,史文清在哲里木盟任职。哲里木盟原划归吉林省,1979年复归内蒙古自治区。1987年,史文清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书记,后任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1993年8月,他任自治区政府调研室副主任,为副厅级。
1994年5月,史文清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任职,为副局级秘书,1995年1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次年10月明确为正局长级。
1998年,史文清调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后任常务副市长,2007年1月任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但一年时间不到,2007年12月,史文清就被调任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次年担任副省长。2010年10月,史文清接替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的潘逸阳,兼任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后来落马并获刑12年)
2011年4月,史文清任江西省委常委,同时兼任赣州市委书记至2015年。2015年7月,他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年1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换届,史文清不再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0年9月被查。
在史文清被查前,2019年12月18日,自媒体文章《一位副省级高官的敛金术和多面孔》引发关注。文章中,三名来自不同地方的企业家,分别对史文清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涉及贪腐等。
2019年12月19日,史文清向媒体回应称,“也是昨天晚上(看到举报文章),在这里我不多说了,所有的都是诽谤造谣,我现在正在给组织作(写)一个说明。”
史文清简历
史文清,1954年10月生,蒙古族,辽宁法库人,1974年11月入党,1971年3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71.03吉林省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综合加工厂工人、会计,供销社人事干事
1975.07吉林省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乌兰花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8.09吉林省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安局秘书股股长
1979.08吉林省哲里木盟委办公室调研室干事
1982.02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4.10-1986.08在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
1987.01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书记
1989.09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1993.08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调研室副主任(副厅级)
1994.05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局级秘书(1992.09-1995.07在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5.12-1998.05,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1996.10明确正局长级)
1998.0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挂职)
1999.1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
2000.0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1998.09-2000.12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4.03-2005.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2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01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7.12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8.01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0.10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赣州市委书记
2011.04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
2015.01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01--2015.02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赣州市委书记
2015.02--2018.01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0年9月被查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