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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节前廉政提示,让清明更“清明”

原标题:锡林浩特市:节前廉政提示,让清明更“清明”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清明节将至,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节前提醒,要求大家遵规守纪、清廉过节。

严守纪律规矩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防火防灾、保护环境,做到文明、节俭、低炭祭扫。坚决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相互宴请;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到旅游景点、采摘园、农家乐、牧家乐等场所游玩和安排吃请;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早研究、早部署、早教育、早警示,始终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带头执行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纪律要求,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

严肃查处问责

纪检监察机构将重点检查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问题。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刹住“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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