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资报告:深化国企分类改革真行动全面精准落地推进求实效
明确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推进分类改革,是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和鲜明特征。近年来,国资央企在更加清晰的功能定位基础上探索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已经与市场经济更加深入融合。
为把握“三新”内涵、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使国有企业更好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升国企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必须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才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举措有的放矢、精准落地,才能实现在“设计图”“施工图”基础上的“精装修”。
“改革越深入、越具体,工作要求就越高。”4月28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各中央企业、各地要针对本企业、本地区在分类改革中的短板弱项,逐项整改、完善和加强,务求深化分类改革见到真行动、产生好效果。”
聚焦重点再发力,攻坚之年谋新篇。以深化分类改革为基础和牵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加速在各类国有企业全面精准落地见效。
聚焦主攻方向确保改革精准推进
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区分不同类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有利于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形成差异化改革发展路径,切实增强企业内生活力与发展动力。
透过实践看发展,近年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为改革精准施策奠定了扎实基础。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在更高目标要求下的再深化、再落地。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推动国企改革,要重点突出,各有侧重。因此,在前期功能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别企业的改革发展主攻方向,方可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精准推进。
商业一类企业处于市场竞争最充分的行业和领域,必须着重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着重在市场化改革中走在前列,着重考核经济效益,通过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
商业二类企业使命责任更加重大,必须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着重发挥战略支撑作用,着重考核服务国家战略情况,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
公益类企业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效率,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三大类别,角色各异。改革实践中,企业通过鲜明地确定改革发展主攻方向,有利于实现自身改革发展的跨越升级。
以科技型军工央企——中国电科为例,企业围绕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三大定位”,将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产业公司确定为商业一类,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部分科研院所和子企业确定为商业二类,将为电子信息行业提供公益性、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类成员单位确定为公益类。通过功能界定和分类,使各成员单位的使命责任更加坚定,发展战略更加清晰,改革发展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聚焦企业主体功能个性的同时,推动国有企业围绕共性问题攻坚克难仍是重点。
“无论是商业一类、商业二类还是公益类国有企业,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都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同时,各类国有企业也都是独立市场主体,都要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切实提高活力和效率。”翁杰明说。
为此,他表示,深化国企分类改革中,各类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符合应建标准的各类国有企业,都要做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各类国有企业子企业都要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
分类施策确保改革精准落地
作为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处处强调分类的概念,分类改革、分类施策的逻辑和要求贯穿始终,目的就是要精准发力、务求实效。比如,在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都明确对商业一类、商业二类或公益类企业提出差异化的要求。
改革实践中,国资央企在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进行功能定位基础上,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在改革监管的全链条中深化升级。
以分类改革激发人才活力,中国电科探索实施精准激励值得借鉴。改革实践中,对商业一类子企业,按照“能用尽用”原则,系统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跟投等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积极推进员工持股,鼓励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将企业发展和个人利益紧密捆绑。对于创新特点突出、科技人员较多的商业二类子企业,则着力推行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在人才、平台、机制方面打出激励“组合拳”。
以分类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上海市国资委对市场竞争类企业重点关注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质量。科技研发投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资产负债率总体水平控制在65%以下,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7%左右。对金融服务类企业重点关注创新赋能,确保风险可控。加大金融科技赋能,净资产收益率保持10%以上,其中:银行业不良率持续降低;证券业交易额等主要指标较快增长;保险业综合成本率优于同业。对功能保障类企业重点关注创新服务,加强成本控制。
以分类监管提升改革针对性有效性,中国电科积极稳妥开展分类授权。针对12家子企业,中国电科实施“一企一策”专项授权,既做到靠前指挥、释放活力,又做到强化监督、防范风险。其中,对3家商业一类子企业,围绕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授权支持共55项。对9家商业二类子企业,除共性授权外,在业绩考核、主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共计121项。
以分类考核明确不同类型企业考核重点,上海市国资委对市场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主业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分红或每股收益等指标,对金融服务类企业重点考核净资产收益率、拨备前利润增长率、投行资产管理手续费净收入占比、产寿险综合成本率等指标。对功能保障类企业重点考核战略任务推进节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指标,在统一设置“价值提升、发展质量、战略引领”三个考核维度的基础上,分类明确考核重点。
实践证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深化分类改革,切实提升改革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任务和举措更加符合“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标准。
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各中央企业、各地要在功能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具体类型进一步细化分类要求,区分生产型企业、投资型企业、管理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梳理需要改革的重点、难点、堵点,把分类改革要求贯穿在每项改革举措中,落实到每个基层企业,确保改革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敢试敢闯深改再上新水平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工作复杂而艰巨,不仅涉及企业自身发展阶段的特殊性,不同类型企业间不同的战略定位,发展目的和发展路径,使得改革极具探索性和创新性。
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企业和地方要摒弃“等靠要”,勇于“闯干拼”。
在基层企业的主动创新中,有中国电科所属企业中电海康为代表一批龙头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围绕核心业务板块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也有有研集团分类明确公益类子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技术创新方向,系统梳理“必保、必争、必跟”的核心技术体系,将技术创新方向归核为6大领域、34个一级方向、94个子方向,形成“保争跟”项目300余项。
与时俱进探索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上海市国资委创新性地将2013年以来的国有企业分类探索划分两个阶段,推动改革持续深入。
不难看出,由于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基础不同、差异明显,不少地方国资委采用了适合地方特点的功能分类,不同于中央企业的功能分类,事实上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不少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分类也不同于对集团公司层面的分类,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改革创新重在结合企业和地区的特殊性,也要注意统筹运用好其他分类方式。
在翁杰明看来,改革要按照国有独资、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分类;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分类;按照并表、不并表分类;按照规模、行业、发展阶段或周期、业务的创新性高低分类等。这些分类与功能分类相结合,为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增加了新的维度,丰富了改革实践,提高了改革的精准性。
此外,深化分类改革既要关注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又要把握不同类别企业的共性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系统集成,加强改革的政策统筹、进度统筹和效果统筹,协同推进各类企业的改革发展。
在主动创新中前行,在集成协同中升级,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目标聚焦、方向明确。新起点上,以深化分类改革促发展,将各项举措抓得更深更细更实,务求取得实效,才能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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