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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决定批准

原标题:(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1月2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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