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郴州:庭审现场成警示教育“课堂”
近日,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靳卫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在苏仙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为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根据案件特点,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组织郴州高新区、郴州经济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区)等1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活动。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靳卫利用担任北湖区郴江镇党委书记,北湖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土地摘牌出让、财政补贴拨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曹某某(另案处理)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26.08015万元(其中未遂108.72595万元)。同时,在天珑芯科技有限公司入驻郴州经济开发区的过程中,被告人靳卫未按工作规定安排部署对招商项目进行验收、审核、监督,也未按照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党委集体决策的要求执行。期间,靳卫多次收受天珑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兰某所送财物,接受兰某安排的请吃、旅游等服务,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数额达人民币3747.6936万元。
将近3个小时的庭审,展示了被告人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让党员干部“面对面”“零距离”了解到触犯党纪国法带来的严重后果,接受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殊的警示教育。
“这是我第一次旁听庭审,亲眼目睹昔日的领导、同事站在被告席上,令人痛惜的同时,也警醒自己决不能有权就任性,要正确把握亲清政商关系,坚持公私分明,不乱拉关系、不乱搞应酬,防止被‘围猎’。”“参加旁听庭审这种警示教育方式更加震撼心灵,活生生的例子告诫我们要以案为鉴,严守纪律规矩。”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种“身边人”案例令人深受触动。
今年以来,郴州市纪委市监委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教,扎实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震慑力,组织旁听法庭庭审就是其中的一项具体举措。针对水利、园区、政法、人防等系统或行业特点,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精心挖掘选取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典型案例,在案发系统深入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同时督促案发单位、案发系统开展建章立制,实施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我们将做深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逐步实现不同受教育对象在不同‘课堂’、用不同‘教案’接受教育,着力推动警示教育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郴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郴州市纪委监委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