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涉黑案被害人遗孤被抛弃在检察院 监护和就学问题如何解决?

原标题:涉黑案被害人遗孤被抛弃在检察院监护和就学问题如何解决?

回家的路,虽波折但温馨

涉黑案被害人遗孤被抛弃在检察院 监护和就学问题如何解决?

石鼓区检察院就小杰案召开研讨会

涉黑案被害人遗孤被抛弃在检察院 监护和就学问题如何解决?

石鼓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小杰做心理辅导

涉黑案被害人遗孤被抛弃在检察院 监护和就学问题如何解决?

石鼓区检察院检察官为小杰(左)过生日

石鼓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法治巡讲活动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在办理李余等27人涉黑案时,发现一名被害人的遗孤小杰(化名)无人照管,遂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救助等方式“应救尽救”,在安置、救助同时,协调民政、教育部门解决其监护和就学问题,让四处流浪的小杰重新找到了回家的路。

这是一条浸润着检察智慧和检察大爱的回家之路。作为典型案例,这个将情理法有机融为一体的温情办案故事,被写入2021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跟着姑姑到检察院申诉,却被抛弃在检察院

时针回拨到2019年10月,一个身形单薄的男孩经常出现在石鼓区检察院内,每当他从四楼办公室的走廊经过时,看见他的干警都会跟他招呼一声,“小杰,你进来。”然后塞给他一些吃的玩的。

“妈妈在我10岁的时候,就没了……”这是小杰连续来石鼓区检察院几天后,第一次开口跟该院副检察长刘海燕说的话,“爸爸走后,我就一直在外面,晚上睡在河边、网吧里、凉亭里。”回想初次见到小杰时,孩子单薄的身影让刘海燕甚是心酸。

小杰的姑姑陈婷(化名)因不满小杰父亲的死亡赔偿金数额,于2019年10月带着小杰来到检察院申诉,随后将小杰弃置在检察院独自离开。在了解情况后,该院检察官努力给予小杰家的温暖:带他洗了热水澡,换上干净衣服,吃上香喷喷的饭菜。为避免孩子再次受到伤害,该院党组决定暂时安置小杰在院内食宿,全院干警也自发为其捐款捐物。针对小杰存在的自卑、自闭等心理问题,工作经验丰富的未检检察官对其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

与此同时,石鼓区检察院启动内部协作、外部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在该院检察长宋顺武的指挥下,成立了检委会专职委员吴红任办案组长,未检、扫黑办、民行、公益诉讼、控申等多部门干警参与的专案组。

小杰父亲被故意伤害致死后,一审判决被告人赔偿6.7万元,但支付完其丧葬费和律师费后,这笔钱已所剩无几。小杰如何生存下去?

石鼓区检察院检察官唐灿辉着手办理小杰司法救助案期间,积极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区委政法委为该案开辟“绿色通道”,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

检察官还调查发现,小杰父亲虽是被6人故意伤害致死,但其中仅1人属于涉黑集团,其余5人与涉黑组织并没有任何关系,系一起独立犯罪案件,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为此,检察官决定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突破口,争取提高赔偿金,并通过及时与市、区两级法院沟通,得到各方认可,促使被告人真心悔过、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二审判决将赔偿金提高至44万元。

监护权如何解决?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一个案件关乎一个家庭,关乎每一个当事人的人生,法律应该是有温度的。”吴红向记者介绍说,案子办结了,但办案检察官的心并没有放下来,一连串的问题在检察官心中萦绕:姑姑为何把小杰丢在检察院?监护权如何解决?孩子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早在2018年,民政部门和社区就在小杰父亲被害后,指定陈婷为小杰的监护人。但小杰不服管教,经常与姑姑发生争执并离家出走,陈婷觉得小杰性格越发孤僻,加上自己家庭环境也不好,对于小杰的管教有种使不上劲的无奈。

小杰在将近一年时间里处于脱管状态,因为没有家人的陪伴和看护,小杰在社会上四处流浪,无学可上、无钱生活,经常夜宿网吧。

办案组审查发现,民政部门和社区在确定监护人的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既未告知法律上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小杰远在浙江杭州的同父异母姐姐(已成年),也未告知陈婷作为监护人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致使陈婷始终认为自己是暂时代管,在其履行监护人职责不到位的情况下,并未对小杰进行教育纠正或另行指定监护人。

鉴于此,该院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核心理念出发,选择从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向突破,于2019年12月25日经请示上级检察院同意后立案。后办案检察官运用诉前磋商促进问题解决,实现了以最少司法资源取得最佳办案效果。

小杰从小到大都没和姐姐一起共同生活过,在充分征求小杰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最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原则,诉前磋商会议促成其姐姐主动放弃监护权,由陈婷担任监护人。在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下,陈婷打消了疑虑,同意继续担任小杰的监护人。

监护权问题解决了,但赔偿金和司法救助金分配又引起争议,小杰姐姐要求与弟弟对半分。后在检察院的主持下,民政、街道办、社区共同召集小杰及其亲属再次进行磋商,解决了赔偿金和司法救助金的分配争议,其中小杰分得37.3万元,其姐姐分得11.5万元。相关方还签下协议,规定所分配资金全部用于小杰今后的学习生活,并对其监护人就零花钱、生活费等资金使用细节进行规范,要求社区定期回访并向检察院和民政局反馈小杰的生活情况。

“没有想到,你们检察官可以为了一个孩子做到这一步”

案件办理至此,办案组又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辍学已久的小杰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又超过了15周岁,如何让他重返学校?于是,吴红又开始一趟趟跑衡阳市教育局,介绍小杰的情况,了解有没有符合他的相关政策。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感慨道:“没有想到,你们检察官可以为了一个孩子做到这一步。”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春节的前一天,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小杰上学的问题解决了。根据“关怀未成年人家庭救助计划”政策,小杰得以进入职业技能学校学习,全部学费和生活费被免。把小杰带到学校参观的那天,他激动地说:“我要像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一样,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石鼓区检察院还专门组建了“帮扶小分队”微信群,成为小杰前行道路上的“法律顾问”“生活管家”和“成长导师”。在大家的帮助下,如今的小杰不仅个头长高了,还当上了班干部。

“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是将法理情融于办案全过程,是我们一直秉承的理念。”宋顺武认为,这个案件的办理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到了极致,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的工匠精神,充分诠释了检察为民初心,也体现了法律监督的价值和意义。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检察长宋顺武

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建立起“捕、诉、监、防”一体的工作模式,成立了“绿净未检工作室”,建设了未检专业化办案区域,设立了未检谈话训诫室、心理疏导室、团体帮教活动室,配备了心理分析沙盘、催眠治疗仪等专业设备,为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帮教提供一流的硬件设施。在团体帮教活动室设立“亲情邮筒”,为参与帮教的孩子与父母架起沟通桥梁。

我院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始终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的工作方针。在办理高某猥亵儿童案时,不仅快审快诉,依法建议法院从严从重处罚被告人,还针对高某教师的特殊身份,建议法院对其处以职业禁止令,被法院采纳。通过该案,检察官发现辖区内部分学校校园安全存在隐患,校园监管措施不到位,学校师生法治意识不健全,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学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学校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监管,增强在校教师法治意识,提升学生自护意识。

我院还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共同一次性完成询问、检查等取证工作,避免重复取证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并全程辅以心理救助、医疗救助,尽可能降低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再次伤害,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生活。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听取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发挥检调对接平台作用,积极化解矛盾。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我院规定案件受理之初,未检人员必须深入学校、家庭和社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三清三访”工作,即犯罪原因清、家庭情况清、兴趣爱好清;访学校、访家长、访社区,详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社会关系、犯罪诱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诉前帮教工作。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尽可能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于必须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在庭审时,改进公诉出庭方式,把握挽救感化点,有针对性地发表公诉意见,并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报告,提出有利于其改过自新的量刑建议,从而最大限度地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

与此同时,我院还建立了由家庭、学校、社区、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协同矫正的“三位一体”帮教机制,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涉罪未成年人,由帮教检察官与其家长、所在学校或社区达成帮教共识,制定有效的帮教、回访、考评方案,考察期满,视帮教效果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处理决定。近4年共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帮教机制,15名未成年人全部正常回归社会,再犯率为零。

“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我们将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律监督的属性,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大爱情怀,尽心尽力、倾情倾力地抓实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万千孩子的幸福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相关阅读:
陕西省检察院与环保组织签订生态保护合作协议 青岛黄岛:"精准筛查+动态跟踪"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