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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万一针的细胞回输能防癌抗癌?涉事老年保健诈骗案告破

原标题:超5万一针的细胞回输能防癌抗癌?涉事老年保健诈骗案告破

癌胚抗原指标有点高,你可能会得癌症,不如用免疫细胞、干细胞回输试一下——这是苏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诈骗团伙诱导老年人购买细胞回输产品的惯用话术。相关产品每针59000元到98000元不等,公司5名股东诈骗总数额超过两千万。

近日,该案一审判决书公布,该生物科技公司5名股东被判诈骗罪,刑期10年至11年不等。

判决书显示,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和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此外,国家相关文件规范尚未允许医疗机构以外的主体开展自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

“生物科技公司”与“干细胞科技公司”合作实为诈骗

该案事涉两家“高科技”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12月,被告人王爱勤(化名)、陈宝国(化名)、戴书华(化名)与无锡某干细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干细胞科技公司”)开展合作,销售该公司的免疫细胞和干细胞两种产品。

当年8月,被告人张善奇(化名)、谢晓兵(化名)、周某某加入,他们6人成立了苏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公司”),共同针对老年人实施细胞回输产品的诈骗活动,并形成稳定组织。

该组织分工明确。王爱勤、陈宝国、戴书华是该诈骗组织的核心领导层,负责引进干细胞科技公司项目,洽谈回输医院。谢晓兵负责担任讲师,进行“餐推”,提供银行卡和POS机用于资金结算。该组织还招募了经销商、讲师数人。此外,还有专人负责财务、会务、主持人、帮客户采血等。

王爱勤等要求经销商筛选老年客户,并提出相应筛选条件:有一定文化程度、经济条件,与业务员关系良好,无重大疾病,近期未被骗取财产。

随后,业务员会以免费旅游的名义将老年人骗至无锡,密集安排他们参观干细胞科技公司实验室、展厅,还会举办讲座,进行“餐推”等,不断将免疫细胞在科学理论上可能具有的功效灌输给老年人,并谎称人体注射该细胞回输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等多种疾病,且具有防癌抗癌、延年益寿等功效。

带老人去无锡前,一切早有预谋。王爱勤等要求业务员提前填写客户分析表,明确分析老人的“痛点”,这实际上是可以促动其决定购买的软肋。在“一对一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会使用老人抽血检验的癌胚抗原指标恫吓其可能会得癌症,最后使老人“就范”,购买活动推销的免疫细胞、干细胞回输产品。

法院审理查明,该组织骗取了多人信任,使被害人以每针59000元、96000元、98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对治疗和预防疾病无实际作用的细胞注射回输产品。其中,被告人王爱勤、陈宝国、戴书华、张善奇诈骗数额均为4766831元,另外有551169元诈骗未遂;被告人谢晓兵诈骗数额为3625500元,另外有179500元诈骗未遂。

2019年3月,王爱勤、陈宝国、戴书华、张善奇、谢晓兵被公安机关抓获。

自体细胞回输,能治高血压、帕金森,还能防癌抗癌?

该案所涉的细胞回输产品是否合法?是否有效?法院给出了详尽的评判。

判决书显示,科学界和医学界对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和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有明确共识。

2009年5月1日,原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公布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虽将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列为允许临床应用的目录,但限定于由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且应遵守当时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原卫生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015年6月29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取消了对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对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要求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院认为,上述国家文件规范与科学界、医疗界的共识相吻合,即尚未允许医疗机构以外的主体擅自开展自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因此,王爱勤等人无视上述国家文件规范,开展销售活动,具有实施诈骗的主观故意。

此外,法院判定,王爱勤等人推销的免疫细胞回输业务在客观上并不具备其等宣传的功效。

法院分析评判认为,目前科学界和医学界对自体免疫细胞虽有多种研究和临床试验,但仍处于科学研究和医学试验阶段。科学和医学研究中论述的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在未来可能具有的治疗功效还处于理论和实验的应然层面,王爱勤等人将理论研究的治疗功效套用为其等销售的产品已经具有该功效,属于混淆概念和视听。

法院判定,相关证据能够证明王爱勤等人宣传、推销的自体免疫细胞回输产品是在无任何科学实验数据实证情况下的骗局,完全不具备王爱勤等人宣传的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等多种人体疾病、防癌抗癌、延年益寿等神奇功效。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爱勤、陈宝国、戴书华、张善奇、谢晓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被害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2020年11月,王爱勤、陈宝国、戴书华、张善奇、谢晓兵被判犯诈骗罪,其中王爱勤、陈宝国、戴书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张善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谢晓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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