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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通过《海口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原标题:原则通过《海口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张甜)3月2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等文件。

会议指出,编制实施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对城市环卫事业可持续发展,建设海口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具有促进意义。要细化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加快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切实提升全市垃圾收运与处理水平。

会议对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行动,集中治理破坏水环境问题,消除存量、严控新增,加强流域内污染源管控。要实施综合治理,坚持长短结合,做到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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