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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安排

原标题:2021年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安排

来源:山西人社

根据《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本岗位相应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或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申报条件中,工作年限和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转制为企业的,2021年及以后不再申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二、考核工种

今年组织考核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文秘资料员、收银审核员等,具体工种目录见(附件1)。未列入工种目录考核范围的,可选择相近工种申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考核工种的,须按管理权限报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调整考核工种后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可以和原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三、考核程序

(一)申请报名

申报考核人员填写《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3,表格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报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按照《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登记表》(见附件 4)分类汇总,依申报程序,逐级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分级负责考核人员资格审查。其中申报高级工、技师或省直单位申报初级工、中级工考核的,按上述程序,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送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汇总,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查。各市部分初级工、中级工需委托省组织考核的,按管理权限进行资格审查后,有关材料一并报送。

(三)组织考核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机构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及考核合格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上岗和兑现工资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好报名考核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培训辅导班均与本次考核无关。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提供相关工种电子版文字资料和部分工种技能操作视频资料,考核人员可登陆网站或下载手机客户端APP进行学习,提高知识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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