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寻求两种国际秩序观的平衡
世界需要的不是把现行秩序推倒
然后再建一套新秩序
而是在两种国际秩序观之间
找到当前各国都可以接受的新的平衡点
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波兰因故未参加)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图/视觉中国
寻求两种国际秩序观的平衡
文/达巍
发于2021.3.15总第987期《中国新闻周刊》
要理解今天有关国际秩序的争议和讨论,可以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种国际秩序观入手。
现代民族国家间秩序是从1648年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开始的。从那时起,人类建立起以现代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秩序,逐渐确立大小国家一律平等、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等一系列国际规范。这种国际秩序主张主要处理民族国家间关系,因此可称为“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1945年,联合国成立并通过《联合国宪章》,标志着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成熟定型。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为人类摆脱丛林法则、确保安全提供了最重要的保障。
中国作为一个在近代历史上饱受欺凌的国家,格外珍视民族独立和领土主权完整。1954年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是现实主义国际秩序观的典型体现。
关于国际秩序的另外一种思路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观”。这套观念滥觞于18至19世纪的英美。“一战”结束前夕的1918年,时任美国总统威尔逊在规划战后国际秩序时提出“十四点和平计划”,其中包含了非常典型的自由主义思想,如反对秘密外交、公海航行自由、取消经济壁垒、集体裁减军备、成立集体安全组织等。这种关于国际秩序的思路具有“开放”“以规则为基础”“协商同意”三大核心特征,试图约束民族国家行为,降低民族国家各自筑起的门槛,降低人类社会因民族国家分立所带来的交易成本。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观推动了以联合国人权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一大批现代国际制度的形成,并极大地推动了全球化的发展。
过去40年,中国是全球化的获益者,因此也是国际秩序当中自由主义成分的获益者。2017年1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发表讲话时提出,“要适应和引导好经济全球化”“要坚定不移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2021年1月,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时,又指出要“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全球化、自由贸易、多边主义都是国际秩序当中自由主义成分的重要表现。
西方国家常将冷战后的国际秩序称作“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对国际秩序的看法与中方存在明显差异。从西方视角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正面临两大挑战:一是中、俄等国与西方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上存在差异,势必颠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二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支撑的超级全球化在西方国家内部产生了“反噬”效果,发达国家内部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突出。因此,从2008年金融危机至今,西方国家一方面不断指责中、俄等国是“修正主义国家”;另一方面自己不断退回民族国家堡垒,推行经济民族主义、保护主义,主张本国利益至上。
中国政府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联合国和现行国际法体系既体现了现实主义的国际秩序观,也接纳了大量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观思想。中国反对的,不是国际秩序中所有的自由主义成分,而是反对将自由主义完全凌驾于现实主义之上,使国际制度成为支持霸权、削弱各国保护主权能力的工具。
在国际政治领域,现实主义对国家主权的保护与自由主义对国家主权的超越应当取得一个恰当平衡。在国际经济领域,重新平衡超国家层面的全球化与民族国家政府的作用也是有必要的。因此,世界需要的不是把现行秩序推倒,然后再建一套新秩序,而是在两种国际秩序观之间找到当前各国都可以接受的新的平衡点。
(作者系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