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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男子出租银行卡3天获利6000元 尝到甜头变身“卡贩子”赴云南交易

原标题:落网!男子出租银行卡3天获利6000元尝到甜头变身“卡贩子”赴云南交易

四川旺苍县男子王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三天后,对方非法获利100余万元,而他获得了6000元的酬劳。随后,他将此事告知了自己的好友,采用同样的方式获利后,王某开始变身“卡贩子”,四处搜罗银行卡等。3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旺苍县公安局获悉,2月底,警方将王某等4人抓获,因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警方对4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2021年1月初,旺苍县嘉川镇男子王某在某APP上发现有人发布消息,称只要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对方使用一下,就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看到该消息后,王某将信将疑地将消息分享给自己的侄子汤某。汤某听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按照对方的指示去往乐山市交易,果然轻松获得2900元的报酬。

汤某兴冲冲地回到旺苍,将自己获利的信息分享给王某。看到挣钱如此快,王某如法炮制,带着银行卡前往乐山,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短短三天,对方通过王某提供的银行卡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并向王某支付6000元的酬劳。

尝到甜头的王某将消息透露给自己的好友昝某和昝某雨。1月31至2月3日,昝某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实施信息网络诈骗活动,帮助他人非法获利20余万元,昝某从中获利2900元。2月3日,昝某雨以同样的方式将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三天内帮助他人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昝某雨从中获利3500元。

出租银行卡的微信聊天记录

出租银行卡的微信聊天记录

为使获利最大化,王某变本加厉,摇身一变成为了“卡贩子”,四处搜罗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U盾、电话卡共四套前往云南交易。

王某等人的行径,引起了旺苍县公安局嘉川水陆派出所民警的注意。2月底,通过排查,民警确定了王某四人的违法犯罪事实。通过周密的部署,办案民警将王某等四人一举抓获,并依法采取相应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涉及通讯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切勿因小失大,占小便宜而惹上大麻烦。

杨霞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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