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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三个维度”擦亮外部监督“探照灯”

原标题:南通市:“三个维度”擦亮外部监督“探照灯”

来源:党的生活

为进一步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正确履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近年来,南通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

提高“精度”,列出日常监督正负清单。市纪委监委研究出台日常考核督查办法,明确由社会监督员组建考核组,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座谈访谈、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委机关、派驻、巡察和县市区四个板块开展滚动式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为提高监督效果,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每次监督检查前列出正负清单,正面清单包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基础管理部分的党建、纪律、作风、形象等20个具体项目,负面清单包括日常考核监督发现的常见问题和风险排查到的问题,按照被监督检查单位和部门职能特点,精准研判优化监督脉络,提高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和精准度。

注重“深度”,开展“蹲点式”专项监督。借鉴巡视巡察这一“政治体检”方式,抽调社会监督员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蹲点式”专项监督,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紧盯落实“两个维护”、推进“三项改革”、统筹“四项监督”等方面的履职履责情况,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民意测评、个别走访、延伸调查,实现对被监督单位深度扫描。同时,组织社会监督员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形象专项问卷调查,了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拓宽“广度”,多渠道进行重点监督。社会监督员牢牢把握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节点,通过列席市纪委全会、对重要文件进行会商、纪委开放日、专题调研、工作回访等,多渠道了解情况,拓宽监督途径。为防止问题“一交了之”,南通市纪委监委出台《南通市纪检监察系统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配合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批评建议能够当场纠正的立即纠正落实,不能当场纠正落实的,及时向社会监督员反馈处理情况。(潘敏钱锋缪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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