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费者“办卡”被坑频频发生,丁佐宏委员:对预付费模式强制实行资金监管制度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0年受理投诉情况,“办卡”消费入坑投诉仍是热点。今年1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同比增长75.51%。商家收到预付费后卷款跑路这一顽疾愈演愈烈,就连涉嫌“套路贷”犯罪的不法分子也参与其中。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带来了一份关于《对预付费模式强制实行资金监管制度》的提案。
提案中提到,此类事件主要集中在家政、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虽然单看事情不大,但社会反响强烈,有些甚至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此类事件的最后结果,往往都是不良商家和不法分子打着‘经营不善’的幌子一跑了之,违法成本基本为零,受害群众只能吃闷亏。”丁佐宏认为,类似事件已经演变为阻碍建设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毒瘤,必须予以清除。
他认为,能不能治理好,考验基层政府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虽然有很多基层政府也在积极探索治理这一顽疾,但现实中也确实存在辨别难、面广、无法律依据等因素,收效甚微。
2012年9月,商务部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时要向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对相关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可在现实中,主动备案企业少之又少,资金使用情况更是无法跟踪监管。《办法》仅涉及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3个行业,覆盖面严重不足;对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文娱、共享单车等侵权高发领域以及个体工商户都没有覆盖。《办法》对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力度过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为此,丁佐宏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扩大监管范围,做到全覆盖,收取预付费的经营者事前必须到所在辖区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加强事前监管;加大对未备案擅自发行预付费卡的经营者处罚力度,促使其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对经营者资质、合同要求、履约担保、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费用退还、冷静期、退市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后续风险。
“表面上看,预付费是商家的一个促销手段,其本质则是金融信用扩张。从保护消费者、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角度,必须对预付费模式采取强制监管措施。”丁佐宏建议强制实行资金监管制度,由政府部门牵头,根据银行的资金监管和业务管理体系,结合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建立预付费资金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另外,平台可按照消费者签到打卡次数,确定划拨金额。当出现消费者申诉时,平台将自动冻结资金。
丁佐宏认为,应该搭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把发卡主体资质审核、经营状况及风险提示、失信惩戒信息等打通,及时向消费者公布和预警。还应加大退市审核力度,强化经营者退市责任。对于确实经营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其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经营;对于经营者故意“套路贷”坑害群众、恶意在“跑路”前搞促销圈钱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予以严厉打击。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刘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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