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来源:长春理工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理工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
学校现有3个校区,土地面积7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7万平方米,设有理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4个教学学院,以及研究生院、军体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设有7个校直属科研机构、23个院直属科研机构。现有各类学生总数3194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13人、硕士研究生4493人(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8人)、本科生16503人、留学生221人。
作为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光学专门人才的高校,学校形成了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工、理、文、经、管、法、艺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光、机、电、算、材主干学科均已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吉林省重中之重学科、16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12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0个本科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考试权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
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
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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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招生专业如有变化,以学校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2.申请学生可在上表中选择不超过5个专业,依次填入《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专业志愿栏。
四、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人数视具体报名情况确定。
五、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2021年5月31日前(邮寄快递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
(二)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用于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学校查验、核准学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
4.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5.中学成绩证明影印本(须中学盖章);
6.《台湾居民居住证》影印本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资料页)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
7.学生证影印本(资料页);
8.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同时须提供电子版: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
9.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
(三)提交申请材料办法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后,邮寄至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2,电话:0431-85582999,请在快递封面注明“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
同时,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整理成一个电子文本(word格式或pdf格式均可),以“姓名+就读中学”为文件名,以“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zsb@cust.edu.cn。
六、学校考核
报名结束以后,我校将根据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通过考生组织考核。初审结果及学校面试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通知。请申请者及时查看电子邮件,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申请者本人。
七、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1.台湾高中毕业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582557。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联招办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
邮编:130022
电话:86-431-85582999
86-431-85386281
邮箱:zsb@cust.edu.cn
网址:http://zsb.cust.edu.cn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供稿:教务处
编辑:丁宇同
责编:程力
审核:于英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