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启航新征程|博州:一线督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塔秀乡党委对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整改迟缓,扶贫小额贷款使用项目监管不力,请及时建立防止扶贫贷款用于非经营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快核实、立行立改,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见人见事指出问题,最大限度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这是博州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进巡察整改落实的生动缩影。
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为把全会部署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州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牵头组建4个巡察整改督查组,分别对十二届自治州党委第十轮巡察的州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温泉县塔秀乡党委等12个党组织巡察反馈的165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各党组织上报整改情况,制定督查工作推进表“挂图作战”,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对账销号”。
“违规享受低保补贴追回款项情况不能只听汇报看资料,小黄你和高娃负责实地走访,不仅要和当事人聊,也要和其他居民群众拉拉家常,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在第一督查组的调度会上,组长赵国强就下一步工作方向做出安排部署。
督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记录、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该州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赵晋明介绍,针对督查反馈问题,要求各党组织按要求向自治州纪委监委、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仍拖拉推诿、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从督查情况看,绝大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号销账、逐一整改。对个别党组织整改中的问题,督查组责令其在限定期限内落实整改任务,并再次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
“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我们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解决,确保巡察成果落地见效。”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博州纪委监委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