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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修订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根本大法”

原标题:深圳将修订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根本大法”

3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该局公开征求《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稿)》(下称《修订稿》)意见。《修订稿》对现行金融扶持政策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完善。

记者了解到,此举是为了助力深圳加快打造全球金融创新中心、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金融政策相对优势,强化金融战略布局。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深圳金融业增加值由2003年的258亿元增至2020年的419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3年的8.2%增至2020年的15.1%。同时,各类金融机构数量大幅增加,金融生态体系不断完善,质量效益也居于全国前列。在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28)中,深圳跻身全球第9位,其中在“金融科技中心”专项排名中跻身第5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近年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我市现有政策《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下称《若干措施》)至少在以下两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其一是覆盖范围有待拓展。例如《若干措施》中缺乏对于保险企业互联网业务中心等创新型机构的扶持政策;对于地方金融组织的扶持范围也仅限于小额贷款公司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有待扩充;对于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的扶持力度也有待提升。

其二是《若干措施》中某些条款与金融业发展现状、其他扶持政策现状不相匹配。例如,伴随着《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于2020年9月13日正式发布,金融控股公司步入持牌经营阶段;同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在牵头修订《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并正在牵头制定支持风险投资与金融科技发展的专项政策,《若干措施》中相关条款需要进一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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