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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收受青海“隐形首富”贿赂,李永平被捕

原标题:曾收受青海“隐形首富”贿赂,李永平被捕

2月27日,据高检网消息: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专职副主任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原局长李永平(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李永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政事儿”注意到,李永平因青海木里矿区非法开采而被查。

李永平出生于1967年,长期在青海煤炭能源领域工作,曾任: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处长,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处长,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

2017年3月,李永平调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厅级)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推出的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一集《政治监督》曾披露,木里煤田管理局从2014年8月以来,6年多在执法上基本无所作为。

据报道,2017年,木里煤田管理局新来的局长李永平不了解青海“隐形首富”马少伟控制的兴青公司背景,曾一度叫停非法开采。马少伟立即找到时任海西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请他出面约木里煤田管理局、柴达木试验区管委会多名相关领导参加饭局,帮他扫除障碍。

文国栋主动出面约饭局为马少伟站台,说是根据木里煤田管理局反映的情况,让兴青公司重新上报优化治理方案,实际上把非法开采规模进一步扩大了。文国栋多次催促相关领导干部,对这一方案要加快研究通过。

在文国栋干预下,兴青公司很快再次恢复非法开采。此前叫停开采的木里煤田管理局原局长李永平也见风转舵,转而开始收受马少伟贿赂;管理局原副局长马生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彦国等10多人也被查出收受贿赂,成为利益共同体,都为非法采煤提供保护。

去年8月初,木里矿区非法采煤乱象曝光。几天后,李永平等多人被免职接受组织调查。去年9月6日,时任青海省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主动投案。

2月9日,李永平被“双开”。经查,李永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将个人应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职务犯罪。

李永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在李永平被逮捕之前,2月24日,文国栋涉嫌受贿一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文国栋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共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书记,中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永平简历

李永平,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青海湟中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陕西煤炭工业学校井下开采专业学习;

1988年7月至1991年10月青海省海西州绿草山煤矿生产科技术员;

1991年10月至2002年6月青海省重工业技工学校培训科助理讲师、副科长、科长;

2002年6月至2006年1月青海省企业干部培训中心干部、副主任;

2006年1月至2012年6月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处长;

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处长;

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7年3月至2020年8月青海省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厅级)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

2020年8月免去青海省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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