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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最新进展:检察机关以诽谤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

原标题:“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最新进展:检察机关以诽谤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

自诉转公诉的“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最新进展

检察机关以诽谤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

正义网杭州2月26日电(记者刘亚范跃红)备受关注的杭州“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本报曾多次报道)有最新进展,今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诽谤罪对被告人郎某、何某提起公诉。

郎某、何某涉嫌诽谤案,根据余杭区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侦查,2021年1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余杭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7月,被告人郎某在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后被告人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使用各自微信号假冒快递员和被害人谷某,捏造谷某因取快递结识快递员、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引起网络热议。被害人谷某因被诽谤导致无法正常履职被公司劝退,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郎某、何某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以公诉程序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与以往口口相传、社区传播诽谤不同,类似本案被害人谷某遭受的网络诽谤案件发生后,寄希望于公民个人按照刑事自诉程序自行取证或者由公安机关协助取证,以追诉犯罪、维护权益,显然会遇到重重困难。该案从自诉转公诉,正是司法机关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也是司法机关通过办案让法律的原则规定得到体现,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自觉。检察机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人格权的刑法保护,维护网络社会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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