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公布学考选考实施细则
新华社杭州2月26日电(记者俞菀、顾小立)26日下午,浙江公布最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及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实施细则。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学考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保持不变外,其余各科满分均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分差由原先的3分细化为1分。
根据上述方案,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高一下学期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高二上学期考物理、思想政治;高二下学期考语文、数学、技术;高三上学期考外语,此次外语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学考科目按照必修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安排,学完即考。高一年级并开学考科目不得超过9门,高一考试科目不超过4门。定学期定科目定时间安排考试,有利于同一学科学考教学和选考教学的衔接。各中学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要求,合理组织必修课程教学,不过早结束新课,不长时间停课复习。
学考各科目的卷面分值,除语文、数学、外语保持不变以外,其余各科满分均由原先的70分变为100分。2019级学生按原学考办法执行。考虑到考试办法、课程要求等变化,2019级和2020级学生的学考将实行分别命题、分卷考试、分别划等。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绩不合格,可申请再次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同科目的选考。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方面,将原赋分办法的21个等级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赋分分差由3分细化为1分,所有选考科目保障基数均为6.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