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林业局:农户养殖逾千万高危害虫,如扩散将威胁全区棕榈甘蔗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网站2月24日消息,1月中下旬,自治区林业局接到南宁市部分群众反映一些养殖场存在饲养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情况,立即组织专家开展调查。
情况证实后,自治区林业局及时部署在全区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和清理工作。
据初步统计,截至2月22日,全区涉及12个市42个县区、养殖农户393户,购入种虫数量136.685万只,养殖后销售数量677.714万只,现存1076.518万只,除害处理49.977万只。
消息称,目前仅有62户配合完成清理销毁工作,占养殖总户数的15.78%,清理虫子数量不到总数的5%,大批未清理的锈色棕榈象存在巨大的潜在传播风险。一旦饲养的锈色棕榈象逃逸扩散,将对全区棕榈科绿化树种、甘蔗等作物造成极大威胁,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
自治区林业局2月发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科普指南》称,锈色棕榈象(Rhynchophorus ferrugineus Olivier)又名红棕象甲、印度红棕象甲,属鞘翅目象甲科棕榈象属,是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属外来高危性检疫害虫。锈色棕榈象随大树大苗的引入而进行远距离传播,成虫迁飞也可传播。
这份科普指南显示,锈色棕榈象和竹象都是鞘翅目象甲科昆虫,因锈色棕榈象繁殖能力强,故很多养殖户将其作为竹虫进行养殖。但锈色棕榈象隶属棕榈象属,竹象隶属锥大象甲属。竹象是为害竹子的象甲类昆虫总称,广西常见种类有长足大竹象、竹直锥大象等,其形态和锈色棕榈象十分相似,幼虫更是难以辨别。
锈色棕榈象主要为害棕榈科植物、龙舌兰、甘蔗等。其幼虫蛀食茎杆及生长点柔软组织,形成蛀道,导致受害组织坏死腐烂,并产生特殊气味,严重时造成茎干中空,遇风易折断而枯死。由于其为蛀干害虫,药剂很难发挥作用,防治非常困难,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同时,锈色棕榈象繁殖速度快,对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科普指南要求,对养殖的虫体、饲料、容器均需进行灭活处理。虫体(包括幼虫、成虫、蛹)可沸水煮烫或高温焚烧的方式灭活;饲养大龄幼虫的饲料可不用处理,饲养成虫及低龄幼虫的饲料应高温焚烧,防止饲料中的卵遗留;饲养容器需用沸水冲洗2-3次,防止卵遗留。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表示,下一步,全区将全面部署开展锈色棕榈象摸底调查、宣传教育、虫子清理、社会维稳等工作,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好全区农林业生产安全,维护好全区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另据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网站2月7日消息,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迅速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林办生字﹝2021﹞4号)文件要求,2021年2月5日,贵港市森防站站长梁建孟到覃塘区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及清理工作。经了解,覃塘区林业局发现大岭乡和蒙公镇各有一户原来养殖野生动物的养有锈色棕榈象。梁建孟站长到了蒙公镇凌寺村现场查看,养殖户接受了现场处理锈色棕榈象的意见,马上对现有的5000只锈色棕榈象进行焚烧处理。
广西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月1日也发布《关于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的通告》称,检疫人员调查发现,柳州市辖区内有部分农户养殖“竹虫”幼虫、成虫出售,经取样(幼虫、成虫)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确定上述“竹虫”实为锈色棕榈象。经研究决定,柳州市辖区范围内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对不听劝告,仍擅自养殖锈色棕榈象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擅自养殖者承担。
除了广西,广东肇庆广宁县政府2020年12月30日也曾发布《关于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的公告》称,据群众举报,发现广宁县有部分农户养殖“葟竹虫”幼虫出售,经取样后送省专业机构鉴定上述“葟竹虫”幼虫实为锈色棕榈象。为维护生态安全,防止危害植物的检疫性危险性害虫传播蔓延,经县政府决定,广宁县辖区范围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对不听劝告仍擅自养殖锈色棕榈象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