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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冒名登记骗婚怎么办?检察官:必要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原标题:遇到冒名登记骗婚怎么办?检察官:必要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正义网北京2月23日电(见习记者单鸽)近年来,冒名登记结婚问题多次被媒体报道,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往往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2月23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吴世东以该省办理的姚某撤销婚姻登记案为例建议,用尽其他救济途径时,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据吴世东介绍,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婚姻登记信息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给一些不法分子冒名登记进行骗婚、骗取财物留下可乘之机。不久前发布的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中,姚某与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就涉及冒名登记结婚问题。

对此,吴世东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树立人民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履行最后的救济者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还要积极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真相,推动案件的正确处理。”吴世东说道,这类骗婚案中,受害方多数也是偏远山区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与骗婚者相处的时间又很短,对骗婚者的真实情况和信息信息掌握也很少,举证上有一定难度。

“检察机关也要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民政部门认真复核相关登记信息,对于错误登记的依法主动删除;对构成犯罪的,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吴世东介绍说。

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制度,同时也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吴世东表示,结婚一定要慎重,结婚前要全面了解对方身份和家庭情况,减少被骗的可能。“如果发现被骗婚了,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案,如果得不到处理也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止超过起诉期限,影响自身权利的救济。”吴世东提醒,“如果这些办法都不奏效,则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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